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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州市委领导的一封信

来源:中国教育晚报     作者:佩儒     发布时间:2023-11-27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白云一街6号楼和白云二街1号楼、3号楼、12号楼,以及中山三路9号楼的住户。2021年,在没有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广州地铁公司擅自改变2018年地铁12号线修建规划;包括我们现居住的5座住宅楼和广州市烈士陵园站旁原未纳入征收范围的房子突然被征收。现正遭受该公司搭架子围蔽、断水、断电、去业主和家属的工作单位骚扰的诛连式逼迁等暴力逼迁,极其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

  因此,出于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以及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责任感,特向您反应相关情况。以求得12号线修建方案最佳和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尽快转入正常生活为盼。

  一,“征收”无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行为

  (一)部门咨询意见不具备法律效力。《广州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穗国土规划预审字【2017】100号)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穗国土规划选【2018】18号)等文件均属于信息咨询技术服务部门的建议,并非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的行政许可文件。

  (二)行政管理部门给出的《复函》程序不合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没有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便做出《复函》(20204878)的行政行为,篡改已审批确定的【2018】4505号《复函》的规划条件和用地范围,实际上变相默许广州地铁公司的违法行为。

  (三)工程设计不合理、耗资巨大,且严重损害了纳税人利益。设计者无视优秀工程成功经验的借鉴,导致设计异想天开劳民伤财。其一,广州地铁公司舍直求曲,故意将通道拐进内街小巷(见附图2和附图3)。参照越秀区政府提出的86000元/㎡补偿标准计算,对此须付出4960.4㎡*86000元=4.265944亿元补偿款,给国家造成严重浪费。其二,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遭到业主们极其强烈的反对。

  (四)严重伤了新中国老一代建设者和保卫者的心,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有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97岁的省交通厅前厅长吴习民同志;有革命军属、全国劳模、广东省交通职业学院前校长91岁的吴四端同志等一批老革命、老干部、老专家。他们理应受到党的关怀、政府的照顾、人民的尊重,享受到现有的生活环境、生活待遇。而今,却太让他们心寒了。

  二,建议取消非法征收4栋楼。

  (一)以系统论思想为指导,科学设计与实施。12号线的地下换乘通道可沿东川,与地铁1号线中山三路路口省人民医院通道交汇。

  (二)应借鉴先进经验和设备减少工程成本。建地铁风亭可参照地铁1号线在烈士陵园路侧的风亭建设。在白云1街宽11.8米的街道向下垂直挖6至10米(上海地铁项目已经有垂直下挖90米的案例,技术上可以做到),做一个宽度大于3米的换乘通道(地铁通道设计规范≥3米),接入待复建的工商联大厦。

  可使用技术和设备解决换乘风道两头的压力差问题,风就可以在通道中自然流动,花费不到50万。

  (三)应注重综合效益。在东川路下面建12号线接入中山路1号线通道,再在中山路接入工商联大厦,一举两得何乐不为?不但免去拆掉4栋楼;而且有效提高了工商联大厦的客流量和商业价值。出口建在商业设施内的工程遍布全国。

  (四)建议将地下地上结合设计。 12号线可在烈士陵园站出站,穿过东川路30米与地铁1号线烈士陵园站B1口对接。

  三,我们的诉求

  (一)强烈要求行政管理部门执行和维护“依法治国”基本国策,依法行政。立即责成广州地铁公司纠正违法行为,修改通道和风亭的施工方案。

  (三)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组织力量控制目前的对立局面,确保社会稳定。立即制止广州地铁公司采取断水断电、给列入征收楼房贴封条,以及打砸拆除等方式“逼迁”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矛盾激化。同时,严惩行为者、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并给纳入非法征收楼的住户一个合理的解释。

街道垂直下挖5米宽换乘通道,接入待复建的工商联大厦附图1

  拐入内街做换乘通道附图2(其中A,B,C,D是原地铁1号线出口);

  12号线与地铁1号线换乘通道直接交汇连接方式附图3(其中A,B,C,D为原地铁1号线出口)

  最后,恳请受理此情况反映的部门,安排省市一级部门专人查处我们所反映的情况,督促广州地铁公司及大东街道依法办事;确保设计科学、确保资金投入合理,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尤其,切记不要让为新中国献上青春、贡献终生的老革命、老同志、老专家和老干部寒心。

  被非法征收房屋住户代表:吴习民、吴馥如、李善华、李焯彬、翟永康、吴平治、郑昕、曹文成、李卓、王立榕、陈卫国、李建文、梁玉莲、刘锦洲、陈宇航、李滨、杨军有、吴四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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