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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各地市公办院校和幼儿园打造家庭教育示范校(园)

来源:中国教育晚报     作者:王艳     发布时间:2022-03-30     

  中国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各地市公办院校和幼儿园打造家庭教育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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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政策中提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等具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

  为帮助学校培养和提高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水平,中国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与各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共同打造家庭教育示范校(园)。针对每所家庭教育示范校(园)可以享受以下五大权益:

  1.制作宣传视频;

  2.为校领导颁发中国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专家委员会聘书;

  3.为学校颁发家庭教育示范校(园)铜牌;

  4.为学校做家校共育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5.为在校教职工提供为期1年,专业系统的家庭教育和心理咨询线上培训,让每位老师都能成为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心理咨询师。

  中国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将会一直致力于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理念,推动国内外家庭教育文化交流,培养更多优秀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和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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